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09-008298
二、采购单名称: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微电网设备拆除及转运工程施工
三、采购单位: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工程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9-27 10:00
八、开工时间: 2025-10-09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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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 | 微电网设备拆除及转运工程施工 | 9%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报价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报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报价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询比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资质要求:报价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 业绩要求:报价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汇集站(变电站)施工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报价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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