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轴线地块开发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轴线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已由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07-520383-04-01-554057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遵义市齐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遵义市遵义市新蒲新区奥体路
2.2 建设规模: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及地下车库。总用地面积67978.25平方米,容积率2.02,总建筑面积约179712.29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约137398.22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约42314.07平方米,(其中一期用地面积41336.65平方米,建筑面积101943.76平方米;二期用地面积26641.6平方米,建筑面积77768.53平方米)。
2.3 合同估算价:246,526,851.27元,项目总投资:82520万元
2.4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18个月)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中轴线地块开发建设项目(一期)1#~3#、8#~9#、12#~14#楼的建筑、装饰、水电、消防等内容,主要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资质、不要求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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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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