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体育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体育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体育馆项目 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社会[2021]336号及桂发改社会【2022】576号文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5390001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6346.19㎡。建设内容为一栋三层(局部四层)体育馆及二栋一层附属用房,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空调工程、电梯工程、变配电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建筑高度23.95m,最大跨度约80m。 合同估算价:15000.0万元 要求工期:835日历天,定额工期835日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括的施工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空调工程、电梯工程、变配电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0002802005390001001,标段(包)名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体育馆项目 设计单位: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广西基础勘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本级)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 有要求, 要求2022年以来 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指:2022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竣工的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5000万元以上(含1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含EPC项目)。 (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 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业绩,在参与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 3、/)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0002802005390001001,标段(包)名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体育馆项目 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按项目情况采取1+1 模式:第一个1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第二个1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须完成主体等关键工程;(2)联合体各方成员的资质均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最终以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5)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现任职单位须为牵头人单位。 (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
|||||||||||||||||||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
|||||||||||||||||||
3.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4.**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