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09-008233
二、采购单名称:新疆华电天山绿色能源有限公司CEMS系统比对监测验收项目
三、采购单位: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9-29 10: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10-09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1 | 新疆华电天山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CEMS系统比对监测验收 | 6%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报价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报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报价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询比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资格条件: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证书。
9. 业绩要求: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CEMS)比对监测验收项目业绩.业绩必须真实,并提供相关业绩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投标资格。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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