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09-008143
二、采购单名称:气相色谱仪采购
三、采购单位: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货物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9-28 09:36
八、交货时间: 2025-10-31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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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 | 色谱仪 | 13% | \ZF-301 | 台 | 1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应答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应答人需提供中分仪器、中科惠分、海欣仪器或同等及以上品牌产品。应答人若是经销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授权书,或与生产商签订的供货意向协议等可证明能保障供应的支撑材料,如生产商和其经销商(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商报名。
8. 应答人的投标设备需具有省级以上计量院或电科院出具的型式评价报告。
9. 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具有至少2项气相色谱仪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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