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CXM-2025080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5年非执法类辅助性纳税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5年非执法类辅助性纳税服务项目(二次),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
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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