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CS2025-24
项目名称:配套业务用房后勤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服务达标,双方对合作满意以及年度预算充足且采购价格、需求无大幅变动的情况下,可根据采购文件及合同事先约定续签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人民法院配套业务用房后勤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人民法院配套业务用房后勤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