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CZB-2025-019
项目名称:全县16个镇(街道)纪(工)委谈话室设备改造提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7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全县16个镇(街道)纪(工)委谈话室设备改造提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7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72,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全县16个镇(街道)纪(工)委谈话室设备改造提升采购项目 | 16(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672,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县16个镇(街道)纪(工)委谈话室设备改造提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县16个镇(街道)纪(工)委谈话室设备改造提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审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投标单位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招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8)投标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网上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书面说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