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00-JSZG-G2025-0117 项目名称:2025年度消费协作进机关农产品采购活动 预算金额:2800.000000万元(采购包1:480.000000万元;采购包2:410.000000万元;采购包3:850.000000万元;采购包4:430.000000万元;采购包5:170.000000万元;采购包6:200.000000万元;采购包7:2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0万元(采购包1:480.000000万元;采购包2:410.000000万元;采购包3:850.000000万元;采购包4:430.000000万元;采购包5:170.000000万元;采购包6:200.000000万元;采购包7:26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有关消费协作工作要求,根据苏对口组《江苏省2025年度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要点》、《江苏省2025年度东西部协作任务指标分解》、《镇江市2025年度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要点》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实际,开展消费协作农产品采购活动,市级机关单位,京口区、润州区和高新区机关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及其他驻镇单位,由市发改委通过招投标,委托第三方统一集中采购发放。 1.标段一:
2.标段二:
3.标段三:
4.标段四:
5.标段五:
6.标段六:
7.标段七:
★注:1.以上采购数量和金额为预估数额,与参考指导单价不存在对应关系,实际数量、价格以市直、京口、润州、高新区相关单位实际购买数量、最终中标价格为准,各投标人应具备日常销售能力。 ★2.上述七个标段均采取优惠率报价,优惠率指投标人按文件中的参考指导单价给予采购人一定百分比的减让,计算公式:优惠率=(参考指导单价-投标报价)/参考指导单价*10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报价高于参考指导单价的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2月15日(最终时间按实际发生),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2025年3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批发业(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