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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热电厂灰渣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非危废)委外处理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热电厂灰渣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非危废)委外处理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及范围:

独山子石化公司热电厂分为动力站和二电两个单元,日常生产运行过程,锅炉燃煤产生灰渣包括粉煤灰、脱硫灰和炉渣。本项目合同期限内灰渣产生总量预估52万吨,具体情况如下:动力站产生粉煤灰18万吨、脱硫灰10万吨、干渣10万吨;二电粉煤灰8万吨、脱硫灰4万吨、湿渣2万吨。独山子石化公司为炼化一体化连续生产企业,热电厂灰渣连续产生,热电厂储灰仓容量有限,须每日外运处置灰渣以确保公司正常生产,运输及处置费用均有中标单位承担。

独山子石化公司建设有一座一般固废填埋场(灰渣场),日常运行过程填埋处理本公司保温棉等一般固废,每日均有一般固废进场填埋处置。该一般固废填埋场不作为本项目灰渣的处置场所。本项目中标单位全面负责此一般固废填埋场及管理站的使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填埋场接收、填埋工作及整体过程的防尘、覆土;一般固废填埋场管理站相关设施及物资的正常使用及维护管理工作;承担一般固废填埋场管理站日常水电等费用),中标单位需在此一般固废填埋场内配备相关机械(带水罐雾炮车、洒水车、推土机、装载机等)和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填埋抑尘所需的戈壁土、密目网的准备,满足一般固废填埋场规范填埋作业要求及甲方维稳值班(24h)要求。

2.服务地点: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技术要求/服务标准和要求: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5.服务期限: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 月31日。

6.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保函均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照原件扫描件。

5.资质要求:投标单位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运输单位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资料提供形式:投标单位自有运输公司的,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与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

6.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任意1项的电厂灰或渣处置业绩:

①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一年(连续12个月)电厂灰或者渣单个或累计合同结算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不含税)。

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一年(连续12个月)电厂灰或者渣的处置量不低于50万吨。

③自建合法合规的一般固废填埋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有接收填埋处置电厂灰渣的业绩,填埋场具备接收本项目灰渣至少50万吨库容合同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①提供合同及相对应的结算发票的扫描件(合同内容至少包含封面、 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年结算发票累计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合同可以是多个,但年结算发票必须与合同对应)。

②提供合同及相对应的结算发票的扫描件(合同内容至少包含封面、 合同签订时间、 服务内容页、处理量页、金额页、签章页,采用单价合同的,合同中应有单价;年发票累计结算额对应的处理量应不低于50万吨; 采用总价合同的,合同中应有总处理量,总处理量/合同总金额*年发票累计结算额的数值应不低于 50 万吨,合同可以是多个, 但年结算发票必须与合同对应)。

③自建合法合规的一般固废填埋场提供剩余库容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自建一般固废填埋场有效的环评批复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或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截图);提供自建一般固废填埋场排污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自建的一般固废填埋场还需提供剩余库容承诺书和剩余库容现场照片。

7.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4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2021-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上述财务报表审批工作,可暂不提供。

8.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自有员工,且具有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连续12个月的电厂灰渣综合利用业务的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2024年 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带有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的业绩合同(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中的职位应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其他职位名称如“项目联系人”、“项目执行代表”等均无效)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

②其他人员要求(不包括项目负责人):投标人设置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少于5人,且为投标人自有员工。

资料提供形式:人员清单;2025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9.其他方面的要求:

①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②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③投标人需做出与本项目灰渣处置量相当的后路合规的承诺。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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