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夹江县殡仪馆及殡葬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夹江县殡仪馆及殡葬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夹江县殡仪馆及殡葬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项目〔2024〕1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夹江县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县级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夹江县民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发改项目〔2024〕1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夹江县甘江镇顺河村12组、13 组。2.2建设内容及规模:夹江县殡仪馆及殡葬设施建设项目,占地约50亩,修建7000平方米殡仪馆及配套设施,基本建成业务区、遗体处理区、悼念区、火化区、骨灰寄存区、祭扫区、集散广场区、后勤管理区等功能区布局。2.3计划工期:420日历天。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含材料、设备采购),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等相关工作,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环境保护等负责。以上工作内容以实际工作内容为准。2.5 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1 个标段,标段估算总投资3951.2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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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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