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水务集团智慧水务(二期)建设项目远传水表采购预选招标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2404260001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智慧水务项目建设(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 以 灌行审投资备(2022)3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云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云县水务集团智慧水务(二期)建设项目远传水表采购预选招标(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灌云县水务集团智慧水务(二期)建设项目远传水表采购预选招标,项目估算价约1150万元。
2.2招标范围:灌云县水务集团智慧水务(二期)建设项目远传水表采购预选招标,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供货周期365天,招标人随时需要,随时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数量以招标人(或实际使用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在此期间内,接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或实际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并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完成调试、现场培训、验收后交付使用。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通过预选招标确定2个预选中标人,第一名预选中标人供货量约为60%,第二名预选中标人供货量约为40%。
注: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本项目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或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6质保期: 不少于6年(以投标人承诺书约定为准),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 ;
2.8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远传水表的单价限价和总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各单价限价和总限价,超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序号 |
设备类型 |
招标控制价(单价) |
数量(只) |
合价(元) |
1 |
DN15 NB-IoT无线远传水表 |
230元/只 |
50000 |
11500000 |
2.9推荐品牌(厂家):新天科技、杭州山科、三川智慧、宁波水表;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制造商的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投标人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312号文执行。对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②投标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③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④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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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50 分 技术响应: 23 分 售后服务: 12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 分 业绩: 5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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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值取为:95%。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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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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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1) |
投标报价 (5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50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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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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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2) |
技术响应 (23分) |
技术参数响应 (13分)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中“二、技术要求”规定的技术要求、参数情况进行响应,所有参数满足要求的得13分;每不满足一条,扣0.5分;加★的技术参数不得偏离。 注:投标人须按技术参数要求如实填写技术参数响应表,货物需求中如需要提供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则按要求提供,否则不得分。 |
技术标准响应(10分)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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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水表相关发明专利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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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国家级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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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备2台及以上贴片机设备得2分;1台贴片机设备得1分; 注:投标人提供设备购买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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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产品电子部分生产满足恒温恒湿无尘环境得2分; 注: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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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4) |
售后服务 (12分) |
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4分) |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售后服务承诺、措施,响应速度,备品备件数量等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4分; |
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2分) |
根据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支持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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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认证 (2分) |
投标人通过国家相关标准认证,具有售后服务五星级认证证书的,得0.5分,具有售后服务七星级-十星级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售后服务十二星级的认证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2分。 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国家相关认证网站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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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内容 (4分) |
本项目要求免费质保期不少于6年,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免费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得2分,最高得4分。 注:提供的承诺原件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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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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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5) |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
供货方案 ( 5分) |
对投标人制定的供货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供货计划、交货期保证措施等) 进行评分: 质量管理方案合理可行、全面,供货计划有针对性交货期保证措施有效的得4-5分; 质量管理方案较全面可行,供货计划较合理,交货期保证措施较好的得2-3分; 质量管理方案一般,供货计划针对性一般,交货期保证措施一般的得0-1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验收、技术指导培训方案(5分) |
评委根据投标人的验收、技术指导培训等方案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审。 投标文件中有以上内容,并且表述完善清晰、内容丰富全面的得4-5分; 投标文件中有以上部分内容,但表述不完善、内容较好较全面的得2-3分; 投标文件中有以上部分内容,但表述不完善、内容一般且不全面的得0-1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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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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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6) |
业绩 (5)分 |
投标人业绩 (5分) |
企业自2021年05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远传水表单项合同金额780万元以上的供货业绩的,每项1分,最高5分。 注:(1)须提供合同,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投标人必须将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合同规模、供货内容、时间、金额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件均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 1. 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 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包括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调试方案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3. 特别提醒投标人:安装及调试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技术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上传,暗标内容上传至投标文件货物技术标中,技术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2)若技术方案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技术方案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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