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东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国县城市管理局兴国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一期)-品目二(项目编号:JXDX2025-XG-G002-品目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DX2025-XG-G002-品目二
项目名称:兴国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一期)-品目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994000.00 元
最高限价:109940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兴财购2025F000089745 | 兴国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一期)-品目二 | 1 | 批 | 10994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品目一、品目二在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完成所有供货,包安装、调试、培训等一切服务,若中标人未按照合同规定工期完成按1000元/天处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 %; ②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的报价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4 %;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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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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