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25}1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市财政配套。招标人为灵武市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4216.57平方米,包含全民健身中心1栋及室外附属工程。
(一)新建全民健身中心
建筑基底面积3278.47平方米,混凝土框架结构,层数为2层,局部1层,耐火等级为二级。一层设置室内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健身房、攀岩场地、更衣室、设备室等;二层设置更衣室、器材室、舞蹈、瑜伽室等。
(二)附属工程
建设室外水暖电管网、铺装地面、沥青混凝土地面、停车场、土方等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灵武市区内,东盛街与西平路交叉路口东北角,选址四至:东至十一小、西至东盛街、南至西平路、北至灵州花园小区。
2.3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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