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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哈纳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批安全生产救援设备更新采购项目一标段灾区环境监测仪(ppb级激光检测车)采购、二标段灾区环境监测仪(激光红外气体泄漏检测仪)采购、三标段装备运输车、油气管道抢险车采购

宁夏哈纳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批安全生产救援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哈纳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批安全生产救援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已由银川市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05-640100-25-03-996090)备案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中央财政国债支持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哈纳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宁夏哈纳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批安全生产救援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2.2 建设地点:银川市。

2.3 交货安装期:一标段: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二、三标段: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调试等全部工作。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5 招标内容:

一标段:灾区环境监测仪(ppb级激光检测车)采购;

二标段:灾区环境监测仪(激光红外气体泄漏检测仪)采购;

三标段:装备运输车、油气管道抢险车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供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 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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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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