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51000250905133392-51270832
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医疗急救中心救护车采购
预算编号: 5125-000171241, 5125-000171445
预算金额(元): 3000000元(国库资金:3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崇明区医疗急救中心救护车采购
数量:3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负压型救护车:3辆。具体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投标货物为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投标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与相关许可或备案内容保持一致(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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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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