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C-25-818
项目名称:杭州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报告厅舞台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元):3380000
最高限价(元):3380000
标项名称:杭州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报告厅舞台系统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3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杭州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报告厅舞台系统项目,项目包含采购供货、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相关文件的提交、与技术规格一致的产品图表及资料、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根据学校具体工程安排进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验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小、小微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本项目专门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参加采购活动:
(1)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所有标的部分的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专门预留份额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所有标的详见采购需求;
(2)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所有标的部分的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专门预留份额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所有标的详见采购需求。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