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已具备条件,根据工作需要,采购人现对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组织谈判,开展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资料平台建设、资料收集、理赔审核、报销支付等管理服务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 项目简介
1.3 代理机构: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4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徐矿集团公司在册职工及退休人员2025年度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
1.6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1.7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60万元/年(含增值税6%)
2 项目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范围:被保险人在住院(包括经徐州市医保中心鉴定确认的门诊特定项目在门诊就医)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保险管理规定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医保统筹基金起付线(特困人员起付线为0)以上,个人自付超1000元(低收入人群为500元,特困人群为0元)以上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赔付。以最终方案为准。
2.2 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3 服务地点: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2.4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3 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供应商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能够开展职工补充医疗报销管理服务业务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具有《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3.1.3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和其分(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同一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的不同分(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1.4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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