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YC)004006
项目编号: NXHYS(ZC)-202536
项目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财政局银川市金凤区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专项债项目和金凤区2025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跟踪审核项目
预算金额(元): 14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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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专项债项目和金凤区2025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跟踪审核项目一标段 | 银川市金凤区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专项债项目和金凤区2025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跟踪审核项目一标段 | 审计服务 | 1 | 银川市金凤区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专项债项目一标段施工过程跟踪审核服务 | 400000.00 | |
银川市金凤区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专项债项目和金凤区2025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跟踪审核项目二标段 | 银川市金凤区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专项债项目和金凤区2025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跟踪审核项目二标段 | 审计服务 | 1 | 银川市金凤区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专项债项目二、三标段施工过程跟踪审核服务 | 500000.00 | |
银川市金凤区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专项债项目和金凤区2025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跟踪审核项目三标段 | 银川市金凤区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专项债项目和金凤区2025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跟踪审核项目三标段 | 审计服务 | 1 | 金凤区2025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项目施工过程跟踪审核服务服务 | 500000.00 | |
数量合计: | 3 | 预算合计: | 14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委托的工作完成,具体时间根据各标段实际情况,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7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4.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内容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成员均须提供,提供不全视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