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洪湾泵站至南屏水库隧道工程项目碎石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SDSCWZ-2025-126
1.招标条件
洪湾泵站至南屏水库隧道工程项目(珠发改投城政【2021】62号),项目业主珠海水务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遂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本项目碎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ZTSDSCWZ-2025-126。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输水隧洞、竖井、流量计井、结合井、水锤消除阀井、闸门井、排气阀井、管网工程、电气工程、自控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建筑物等。线路全长4252m,其中洪湾泵站至隧洞入口处开槽埋管长度约114m,采用DN3000钢管与广昌至洪湾系统优化工程洪湾泵站预留DN300接管点连接;隧洞段长约4100m,(其中TBM施工段长度3984.5m,悬臂掘进段100.5m),输水隧洞段内衬砌为Φ3000圆形断面,断面面积约为7.07m~11.04m²;隧洞出口至取水点处为38m开槽埋设DN3000钢管。竖井内净空15m,深度26.99m。。
2.2招标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 号 | 单位 | 招标数量 | 备注 |
1 | 级配碎石(原石) | 1-2石 | t | 3000.00 | |
2 | 规格石(抛石棱体) | 按设计 | t | 15000.00 |
本次招标的具体数量和规格以实际供应的数量和规格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招标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调整的物资委量和规格仅限于在本项目上使用);本批物资使用(供货周期)至2026年10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或代理商、销售商。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至今不少于1份投标物资质量证明资料。
3.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市政工程或其它工程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竞标人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近三年不得有市级通报批评等条件。
3.5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若竞标人注册时间不足2年的,则需提供成立后的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立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7投标方需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中填写各型号砂石料的成本构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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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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