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页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井筒清洗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四川中页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井筒清洗技术服务,招标编号ZY25-XN412-FW1286-01已由四川中页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西南司招申(2025)字第625号(页岩气研究院)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中页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中页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水平井钻完井后,井筒内不可避免会残留部分油基泥浆及水泥等杂质,导致井筒不干净,造成后期分段工具入井困难、压裂施工压力异常;同时,由于深层页岩气完钻井深、水平段较长及部分井井眼轨迹复杂,在通刮洗过程中也面临摩阻高、下钻困难,井筒内残留的胶皮、金属磨损物、水泥块携带困难的问题。因此,为保证后期桥塞射孔联作工具能够顺利下入井内指定位置,需要根据不同水平段长度、井筒温度、油基钻井液配方等入井液(完井液),针对性的配制洗井液并对井筒进行清洗,以确保页岩气井高效安全施工。
1.招标范围:在甲方指定井场针对性开展井筒清洗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包含:
(1)根据井况(井深、水平段长度、井筒温度等)、油基钻井液及完井液等入井液配方,配制针对性的井筒清洗液。
(2)提供井筒清洗服务所需基础材料及相应能力的技术服务人员,现场配合完成井筒清洗服务作业。
项目预估金额约3000万元(不含税)。
2.招标控制价:10万元/井次(不含税)。
(1)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人以最高限价为基准,采用以整体下浮比例的方式报价,即:报价应包含技术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报价不得以最高限价为基准上浮进行报价,整体下浮百分点数不得超过1位小数(例如下浮10%、10.0%均可),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本项目合同为年度框架合同,合同价格为投标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材料、机械、企业管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社会保险费、合理利润、及其他费用等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
(3)增值税税金:付款及最终结算时税金金额按国家规定批准的税率进行计算。如遇税收政策变化导致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变化,中标人应按国家规定批准的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则以中标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进行结算;
(4)本项目数量以及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
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服务地点。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至。
5.服务要求:详见“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6.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3.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1-3.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人员资格和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油田化学、石油工程、化学或相关专业(含3年)以上;②关键技术人员:从事油田化学、石油工程、化学或相关专业2年(含2年)以上。注:(1)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学历证复印件;③劳动合同;④社保证明。
*6、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少于10井次国内油气井井筒清洗技术服务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业绩证明(工作量确认单或验收意见或发票)。有效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投标人在接到生产指令后1周内组织人员和设备到位,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8、投标人井筒清洗关键产品具备中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9、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投标将被否决。
近一年财务状况应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等。
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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