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ZXFZ[GK]2025049
项目名称:血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35,000.00元
采购包1(一次性使用滤白塑料血袋):
采购包预算金额:1,722,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2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7,22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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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7029900-其他医药品 | 一次性使用滤白塑料血袋(400ml) | 30,000(个) | 否 | 一、产品标准: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 14232.1-2020。 二、袋体材料:由医用聚氯乙烯材料制成。 三、产品结构组成: 1、由采血针及采血针保护装置、采血管、袋体、转移管、输血插口、阻塞件、止流夹(位于近袋体导管≤5厘米处)、去白细胞 滤器,抗凝剂/保养液等组成。 | 1,230,000.00 | 工业 |
1-2 | A07029900-其他医药品 | 一次性使用滤白塑料血袋(300ml) | 6,000(个) | 否 | 一、产品标准: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 14232.1-2020。 二、袋体材料:由医用聚氯乙烯材料制成。 三、产品结构组成: 1、由采血针及采血针保护装置、采血管、袋体、转移管、输血插口、阻塞件、止流夹(位于近袋体导管≤5厘米处)、去白细胞 滤器,抗凝剂/保养液等组成。 | 246,000.00 | 工业 |
1-3 | A07029900-其他医药品 | 一次性使用滤白塑料血袋(200ml) | 6,000(个) | 否 | 一、产品标准: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 14232.1-2020。 二、袋体材料:由医用聚氯乙烯材料制成。 三、产品结构组成: 1、由采血针及采血针保护装置、采血管、袋体、转移管、输血插口、阻塞件、止流夹(位于近袋体导管≤5厘米处)、去白细胞 滤器,抗凝剂/保养液等组成。 | 246,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2(一次性使用滤白塑料血袋):
采购包预算金额:1,14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4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1,48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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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A07029900-其他医药品 | 一次性使用滤白塑料血袋(400ml) | 20,000(个) | 否 | 一、产品标准: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 14232.1-2020。 二、袋体材料:由医用聚氯乙烯材料制成。 三、产品结构组成: 1、由采血针及采血针保护装置、采血管、袋体、转移管、输血插口、阻塞件、止流夹(位于近袋体导管≤5厘米处)、去白细胞 滤器,抗凝剂/保养液等组成。 | 820,000.00 | 工业 |
2-2 | A07029900-其他医药品 | 一次性使用滤白塑料血袋(300ml) | 4,000(个) | 否 | 一、产品标准: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 14232.1-2020。 二、袋体材料:由医用聚氯乙烯材料制成。 三、产品结构组成: 1、由采血针及采血针保护装置、采血管、袋体、转移管、输血插口、阻塞件、止流夹(位于近袋体导管≤5厘米处)、去白细胞 滤器,抗凝剂/保养液等组成。 | 164,000.00 | 工业 |
2-3 | A07029900-其他医药品 | 一次性使用滤白塑料血袋(200ml) | 4,000(个) | 否 | 一、产品标准: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 14232.1-2020。 二、袋体材料:由医用聚氯乙烯材料制成。 三、产品结构组成: 1、由采血针及采血针保护装置、采血管、袋体、转移管、输血插口、阻塞件、止流夹(位于近袋体导管≤5厘米处)、去白细胞 滤器,抗凝剂/保养液等组成。 | 164,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3(一次性使用六联滤白塑料血袋):
采购包预算金额:1,36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6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3,65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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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A07029900-其他医药品 | 一次性使用六联滤白塑料血袋 | 30,000(个) | 否 | 1.产品标准: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 14232.1-2020。 2.袋体材料:由医用聚氯乙烯材料制成。 3.产品结构组成:(1)由采血针及采血针保护装置、采血管、留样装置、袋体(血液保存袋、转移袋、血小板保存袋、红细胞保 存液袋)、转移管、输血插口、阻塞件、止流夹(位于近袋体导管≤5厘米处)、去白细胞滤器(软壳)、抗凝剂/保养液等组 成。(2)采血袋与滤器间的导管上设置有带滤网的滴壶,滴壶与近母袋端三通之间的导管上应设置有止流夹,以防止血液进入滴 壶。(3)滤后红细胞存放转移袋与母袋尺寸相同,该血袋与滤器间导管长度为25±5cm。(4)滤器通路与旁路导管上的止流夹颜 色应明显不同,旁路导管上的止流夹颜色应为红色,同时进血端三通到滤器之间的管路上需设置有止流夹以阻止旁路排气时气体 进入软壳滤器。(5)近袋体导管上均应设置有止流夹以便于制备操作。(6)母袋(与针头连接的血袋)到针头后方三通的导管 长度控制在92-95cm。(7) 接收袋(即滤后袋)需预留有至少10 cm长可供无菌接驳用的导管。(8)转移袋(即白膜袋)袋头悬挂 孔能确保血袋悬挂离心而不发生破裂。 | 1,365,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2: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3: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应提供所投货物有效的药品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投标人如为生厂商的,还应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销售供应商的,还应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本采购包未办理进口产品论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应提供所投货物有效的药品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投标人如为生厂商的,还应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销售供应商的,还应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本采购包未办理进口产品论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应提供所投货物有效的药品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投标人如为生厂商的,还应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销售供应商的,还应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本采购包未办理进口产品论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