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第五十五中学(高中)新建项目-教学楼等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第五十五中学(高中)新建项目-教学楼等新建工程项目,2407-150207-04-01-727395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九原区教育局,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市九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批复,批准文号为包九原发改审批字[2024]6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九原区世纪大道(南段)以东、贵和道以南、人和路以西、祥和北路以北地块
2.工程规模:新建教学楼建筑面积26200平方米,门房80平方米(两个),围墙1000米,综合管网、道路硬化10720平方米、绿化17378平方米等。
3.标段编号:A1502002025082902001001
4.项目名称:包头市第五十五中学(高中)新建项目-教学楼等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施工
5.招标范围:1#实验综合楼与2#普通教学楼(通过连廊链接)建筑面积13215.45平方米,地上5层,3#普通教学楼与4#普通教学楼(通过连廊链接)建筑面积10696.04平方米,地上4层,2#、3#教学楼之间连廊建筑面积1171.90平方米,共4栋教学楼及连廊合计建筑面积25083.40平方米,最大跨度:10.75米,及门房、围墙、综合管网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 592 日历天
7.计划投资:11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相关规定。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财务、业绩均予认可,信誉要求需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全部满足;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投标,以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4.其它要求:无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上午9:30
2.递交网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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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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