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保理2号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证券储架管理人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保理2号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证券储架管理人服务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已落实(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业主单位(如有)为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CNCH-FW-GKZB-25-0176
2.2招标项目名称:中核保理2号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证券储架管理人服务采购项目
2.3招标项目概况: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申报注册中核保理2号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证券储架,并在储架范围内完成多期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本次计划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聘不超过6家证券公司(或有专项计划管理人资格的资管公司)作为储架项目管理人,完成中核保理2 号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证券的储架申报,并提供储架内各期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承销、中介机构选聘、存续期管理等一揽子服务。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过程中提供的整体发行服务,服务范围包括管理及承销服务、中介机构服务等。
2.5 项目地点:北京。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到储架下所有产品清算完成。具体产品发行周期依项目实际情况而定。
2.7质量标准:符合采购需求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应领他织,具有独效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担任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可的证券承销资格,分支机构应具备总公司的有效授权; 招标专用章
(2)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张学的
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应具有至少3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或包含承销机构信息的募集发行材料;
(4)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无失信记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企业查询信用信息报告;
(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成功发行的案例经验(提供承诺函);_
(6)其他要求:无。
(7)最高投标限价:
①管理及承销费:管理及承销费与发行规模和期限相关,按费率报价,以0.10%/年进行限制;
②证券公司支付给其选聘的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的费用,以55万元/期进行限制。
经评审的投标报价超过以上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由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由一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证券公司或管理机构作为牵头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并负责合同执行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该协议必须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
联合体各方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分工,由不同专业的单成箭联,通过联3合体协议书约定承担与各方资质范围对应的工作和责任,不得超资质范围承担工作联合体V各方应当具备其分工所需要的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招标专用章
联合体(总公司下的分支机构视为同一主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张的
4.1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标段)”。
4.2发售时间:2025年9月18日—2025年9月23日(北京时间)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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