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新材料产业园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15010020250916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已由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项目备案告知书》 2509-150104-89-01-25310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呼和浩特市玉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100%(自筹100%,政府投资0%,非国有投资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姜家营街以南、裕隆东路以东;
2.3招标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1703.73㎡,建设用地面积71641.69㎡,总建筑面积为52962㎡,主要内容包括标准厂房、设备用房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A1501002025091601001001 |
标段名称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新材料产业园项目设计 |
企业资质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人员资质要求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设计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后期服务期同建设周期 |
合同估算价 |
170万元 |
招标内容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设备用房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的设计,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施工阶段现场配合服务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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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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