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矸石填埋场覆土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公开招标。
项目编码:B3200001805066257
2.1招标范围:每天产生矸石约1200吨,需自行取土并转运至矸石填埋场,矸石摊平并覆土掩埋。
2.2服务地点:天山矿业公司
2.3服务要求
2.3.1覆土标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天山公司环保规定,对矸石层层压实,每排10m在铺覆一层0.5m的粘土层,形成覆土阻燃系统,严禁产生冒烟或着火现象。
2.3.2矸石填埋场入口及周边设置标志牌、安全警戒标识;
2.3.3矸石填埋场回填高度不应超过北工广至南工广道路高度;
2.3.4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做好矸石填埋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2.3.5按照天山公司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进行矸石回填塌陷区处置,如本合同环保条款与新的核定能力环评批复冲突的,按照新的环评批复要求进行煤矸石处理。
2.4服务期限:12个月。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未被列入招标人及上级公司联合惩戒供应商名单(惩戒期内)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及个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仟元整(RMB2000元);
4.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500169510005000334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车县支行营业部
4.3本次采用电汇形式(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注明参加投标具体项目),投标保证金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起交至招标人账户,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6日。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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