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止戈片区A地块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EPC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标段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止戈片区A地块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EPC(项目名称)已由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洪发改【2022】138号}、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的批复{洪发改【2025】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雅县洪州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配套资金、银行融资以及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洪雅县洪州工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洪发改【2022】138号、洪发改【2025】7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基恒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1家并承担所有施工工作,设计单位1家并承担所有设计工作);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责任分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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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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