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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e购”电子商城供应商引入项目(无人机及智能设备)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 Q2511003232669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长江三峡(成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三峡e购”电子商城供应商引入项目(无人机及智能设备) 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上架范围

本项目旨在“三峡e购”电子商城(含员工商城)引入无人机行业级、消费级等系列智能产品供应商。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引入供应商的上架范围为三峡集团各单位生产工作所需无人机及配套设备、个人消费级智能产品。采购文件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成交人按框架协议约定在“三峡e购”电子商城上架物资,具体交货数量、交货时间、交货批次、交货地点等,以框架协议约定及“三峡e购”电子商城客户实际要求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适用于所有标段

(1)资质条件: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首次报价截止日,至少有2项合格业绩,合格业绩要求为销售合同包含行业级无人机主机、无人机机场等相关物资(需提供合格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签章关键页及对应销售发票)。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无连续3年亏损。供应商成立满2年及以上的,应无连续2年亏损;供应商成立满1年不满2年的,应无1年亏损;供应商成立不满1年的,不做要求(供应商成立满1年及以上的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扫描件。供应商成立不满1年的需提供真实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

(5)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6)采购人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7)采购人 接受 代理商报价。代理商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所报价品牌无人机制造厂商授权证明文件。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9 月 21 日 17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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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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