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路(朝阳段)沿线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四环路(朝阳段)沿线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已由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以 11010525210200024098-XM001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北京市朝阳区花园城市建设中心 ,工程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云鼎鸿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朝阳区四环路(朝阳段)沿线周边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四环路(朝阳段)北起健翔桥南至榴乡桥(朝阳区段),全长约28公里,项目实施范围为:道路红线(辅路人行道道牙)外侧可视范围30-100m为主,面积暂约1500000平方米,对道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整治提升;道路红线内(辅路人行道道牙)内侧为辅,结合现场情况综合考虑,进行城市家具更新、地上箱柜美化等工作。
2.3 计划投资总额 15859.64 (万元)
2.4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5 本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园林绿化(绿化提质、节点提升)、公共空间改造(城市家具整治、围墙围栏改造)等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6 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自行录入的业绩等信息为准。)(如需要)
3.4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5 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8 本工程 是 政府采购项目, 不预留 (预留/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
3.9 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申请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申请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其他要求: 申请人应承诺施工过程中在禁用区内不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遵守施工工地扬尘控制,规范渣土车运输,园林绿化废弃物禁烧等有关政府部门要求必须遵守的环境保护改策和措施。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2025年09月17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22日17时00分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