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用水加热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用水加热服务公开招标二、标段(包)编号:20250703030101453001001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五、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本项目规模为200t/d,设1条200T的垃圾焚烧线,每天运行24小时,每台焚烧炉全年额定运行时间8000小时。配置1台4.5MW汽轮发电机组,单台垃圾焚烧炉产汽量为:20.6t/h,蒸汽压力:4.0MPa,蒸汽温度:400℃。
七、招标服务内容:中标人负责完成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用水加热项目中换热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及检修维护,加热前及加热后的生活用水的运输工作,加热区域卫生清扫等,年度生活用水加热保底量为6万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生活用水加热设备安装、调试,并具备投运条件,服务期限为自生活用水加热设备投运开始后一年。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河北省平泉市平泉镇东三家村(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指定)。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生活用水供应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7日到2025年09月24日23时59分59秒(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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