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621]QJCG[CS]2025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肇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治理超限超载检测点场地租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澄清公告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场地、库房及办公场所要求:场地面积不能低于5000平方米(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原件扫描件,租用的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原件及产权证明复印件)。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能低于900平方米(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原件扫描件,租用的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原件及产权证明复印件)。场地的产权证明是指土地使用证,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是指产权证(不动产权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2)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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