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ZQ2025S011
项目名称:肇庆(四会)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第六期(发展大道)检测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884,007.9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肇庆(四会)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第六期(发展大道)检测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884,007.9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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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肇庆(四会)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第六期(发展大道)检测监测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884,007.9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检测监测任务完成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可参照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可参照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可参照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可参照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四会)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第六期(发展大道)检测监测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四会)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第六期(发展大道)检测监测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检测范围至少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若已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 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取得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需满足新标准规定具备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同时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检测专项资质)。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准备的通知》(粤建质〔2024〕244号)规定,按照原标准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0月31日(含)以后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5年10月31日。广东省外企业以当地省级或直辖市或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若有相关延期等情况,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承诺所具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的附表所限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能满足本项目的要求(格式详见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