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JSZR-G2025-0107 项目名称:徐医附院淮海路院区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预算金额:16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平方米单价报价最高限价为 10元/平方米(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徐医附院淮海路院区部分建筑物房屋安全性及抗震鉴定,建筑面积共约16.8万平方米,据实结算。在对鉴定房屋进行现场查勘、检测、鉴定之前,应全面调查、摸清房屋建造历史、现状和周边环境,根据规范对房屋目前安全性能、抗震性能进行检测鉴定,包括完成项目检测、专家论证、出具报告、剔凿、修复清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以优化后工期为准),包括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出具相应鉴定报告,且通过住建部门备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原件复印件);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原件复印件);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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