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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2025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复垦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区高良涧街道2025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复垦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花河、双湖等两村境内;

2.1.2招标内容:清运建筑垃圾,土地复垦等施工。1)、双湖村:场地平整308497平方米,多余土方外运60049.1立方米,多余土方就地填埋32500立方米,建筑垃圾外运21755.2立方米;2)、花河村:场地平整355050平方米,多余土方外运72995立方米,多余土方就地填埋33520立方米,建筑垃圾外运26224.8立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6251202.63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5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1.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6 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咨询人:CFCA认证:孙丹丹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何银平 18952327879。投标单位异地 CA 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 CA 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189622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

3.7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8 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9  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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