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油七建2025-2026年度汽车起重机租赁框架
招标编号:CPSCC-FWZB2025-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七建2025-2026年度汽车起重机租赁框架,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七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中油七建汽车起重机租赁。详见附件1:标的物清单及报价单-汽车起重机。
2.2本次招标共划分六个标包:
标包划分 |
标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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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租赁 |
标包1 |
东北区域(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地区) |
标包2 |
西北区域(包括:甘肃、宁夏、青海、陕西、内蒙古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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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3 |
新疆区域(包括:新疆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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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4 |
西南区域(包括:云南、四川、广西、重庆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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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5 |
华北、华东区域(包括: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天津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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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6 |
华南区域(包括:湖北、广东、福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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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对于未包含在上述区域中的项目,可执行就近区域标包招标结果。 |
2.3服务(交付)地点:中油七建各所属单位及项目部。
2.4最高投标限价:行限价,详见附件1:标的物清单及报价单-汽车起重机。
2.5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其他说明:标的物清单及报价单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作为评标使用,实际发生量以合同签订后下订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4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5 近两年内没有发生被政府相关部门记录的安全责任事故。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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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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