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增补水文动态预警系统服务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334-CG-250931844、SXMTZB2502F-1120(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增补水文动态预警系统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50931844、SXMTZB2502F-1120(F)),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资金,采购人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二点规定,“矿井应当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对井田范围内主要含水层的水位、水温、水质等进行长期动态监测,对矿井涌水量进行动态监测”,据此,我矿需增补水文动态预警系统。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增补水文动态预警系统服务项目:
标段(包)内容:增补水文动态预警系统服务项目。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
2.4 服务地点: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安综(2023)6号文等文件和规范要求,完成增补水文动态预警系统建设,并确保通过验收
1、增补的监测设备必须满足能够与矿现有的系统兼容互通。
2、项目单位需配备两台可供系统正常运行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
3、当矿上提出系统维护需求时,项目单位必须在三天内安排专业人员到矿进行维护。
4、保证数据可上传至“寺河矿地测部——集团公司——省、市检查部门”。
5、升级预测预警预报功能。
6、承担两年内的系统维护、保修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增补水文动态预警系统服务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水文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8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水文监测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9月16日18时00分至2025年9月19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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