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石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压裂试采作业现场辅助供电用能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GWDC-WB-2025-ZBZX-FR-0031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石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压裂试采作业现场辅助供电用能服务,招标人为宝石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宝石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压裂试采作业现场辅助供电用能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背景概况:根据《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宝石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本项目主要服务地点为西南油田现场,为保证钻机及相关设备能够正常运行,避免因电力问题导致的施工中断,提供用电供能服务。费用结算依据电力使用量和合同约定进行计算和支付。预计总用电量1820万度,项目估算金额600.6万元(不含税)。该项目是为油田提供网电供应服务,网电达到国家电网标准要求。
招标范围:以10kV及380V电压向油田及油田生活营区供电,包括从所在油田供电公司用电批复及电网线路的供电、电费结算、配电检修、成套箱变接入电网等各种用电手续办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西南油田现场。
支付方式:现场服务周期结束合格后,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将结算资料交与甲方挂账,凭增值税发票按月滚动支付(商承或电汇)服务款。
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相关资质与业绩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的10kV-35kV输变电运行维护业绩项目至少1个(提供有效合同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未开票项目,以甲方验收签字确认单为业绩依据)。
1.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事项准确、授权时间明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见附件承诺模板。
上述1-3项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四)财务状况
投标人(响应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附注);财务报告显示无资不抵债。另投标人(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五)禁止投标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不接受分包参加报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六)人员要求
至少提供2名现场服务人员,需具有特种作业有效证书(高压电工证、高空作业证)证书过期无效;人员需为本企业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或公积金缴纳证明等材料。
(七)其他要求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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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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