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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框架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框架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  DQSH-FW-GKZB2025-0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框架),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机动设备部。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大庆石化公司上市和未上市单位现有车辆808台(不含化建公司),包括轿车、客车、卡车、叉车、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电瓶车、消防车、专项作业车、汽柴油驱动机等各类型车辆,车辆所属单位和服务保障地点主要在乙烯(含卧里屯)和龙凤地区,2025年10月至2027年9月底预估维修保养费用约797万元。为科学规范修理行为,持续提升专业化修保水平,合理控制综合维修成本,拟对车辆修理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

项目概算:797万元。

框架执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

项目单位:机动设备部;

项目承办人:佟奎江;联系方式:0459-6765952。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大庆石化公司(不含化建公司)所有在用车辆的维修保养服务。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一标段:大庆石化公司(不含化建公司)叉车、电瓶车维修保养。包括电叉车、汽油叉车、柴油叉车和电瓶车等。共339台,本维修框架服务期内预估维修费用约313万元。一标段具体车辆信息明细详见附件1。

二标段:大庆石化公司(不含化建公司)叉车和电瓶车外的其他车辆、汽柴油驱动机等维修保养。共469台,本维修框架服务期内预估维修费用约484万元。二标段具体车辆信息明细详见附件2。

2.3服务标准和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2.3.1 车辆维修符合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GB/T 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JT/T 816《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GB/T 15746 《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方法》、GB/T 3798《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 6068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GB/T 21338《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GB/T 19910《汽车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修理技术要求》、BG/T44123《汽车液压制动系统试验方法》、GB/T5624《汽车维修术语》、GBT 44510《新能源汽车维修维护技术要求》、GB32157《消防车用功率输出装置》、GB7956.1《消防车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XF39-2016《消防车消防要求和试验方法》、GB6245-1998 《消防泵性能要求和实验方法》、电瓶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以上以国家最新发布版本为准,车辆维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最严格者为准。

2.3.2 维修工时基准价格参考《黑龙江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黑龙江省交通厅、物价局2003.7.8颁发);消防车上装部分维修工时基准价格参考附件3;工时结算价格=工时基准价格×工时结算系数。

2.3.3 各类车型常用配件和油品价格(不含管理费)见附件4、附件5,以此为基准价格。配件和油品结算价格=基准价格×配件和油品结算系数。未包含在附件4、附件5的其它配件和油品,按审核流程,由机动设备部、物资供应中心、公共事务中心、属地单位进行价格确认并签字或由招标人物资采购部门按要求采购提供。一级物资执行一级物资管理要求。

2.3.4 车辆所属单位根据本单位材料费情况,可自带由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采购的配件和油品。中标人负责更换和安装并对安装质量负责,安装质量保证期为1年。

2.3.5 由修理厂提供的机油、齿轮油、变速箱油、刹车油等油品需优先选用昆仑牌润滑油(特殊情况需选用厂家指定油品除外)。

2.3.6 投标人具有完备的安全消防设施和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机油、油料、废水、废气、抹布等涉及危废的物品,中标人自行按要求妥善处理,所产生的所有安全环保问题招标人概不负责。

2.3.7 参加投标时申报的设备必须为自有的完好在用设备,合同期内不得挪作他用。

2.3.8 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维修过程质量控制、影像资料留存和旧件回收工作,招标人不定期对回收的旧件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照价3倍赔偿,如因劣质配件造成车辆损坏或其他后果中标人负责免费维修或赔偿。

2.3.9 维修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1年。

2.3.10 待维修车辆在招标人使用现场交接给中标人,中标人应免费提供拖车和驾驶员进厂将需维修车辆托运到维修地点,同时中标人可采取多种方式满足招标人车辆维修需求和时效,包括上门现场维修、在招标人附近设立维修点等。维修合格后中标人将车辆送至招标人现场。中标人必须保证车辆维修时效,超过约定维修时间的,结算时按所超时间比例扣款。

2.3.11 中标人应遵守招标人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安全生产合同,做好入厂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现场安全风险识别、措施落实、作业许可填报等安全管理工作。

2.3.12 设置24小时应急联络电话并保持畅通,24小时应急服务,包含大型火场、救援现场、大型演练现场的车辆设备运行保障。应急响应到场时间不超过30分钟。随叫随到,“上门服务”,随到随修,保障消防车维保业务第一优先原则。每月免费对消防车辆进行运行状态巡检,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消防支队主管人员。

2.3.13 积极配合,按招标人结算流程定期结算。对于中标人履约不到位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进行结算考核。

2.3.14 中标结果公示后的一个月内,中标人应取得叉车厂家特约维修服务站授权或授权意向,提供合同、协议或授权文件的扫描件用于核实。叉车厂家特约维修服务站指大庆石化公司具有同类车型的生产厂家指定的特约维修服务站。

2.3.15 承诺响应本招标方案所有条款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初步评审条件):

一标段、二标段的通用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扫描件,车辆维修资质二类及以上企业。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

3.5 一标段还需满足如下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获准从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的机动工业车辆(叉车)子项目。

二标段还需满足如下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中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和小型车维修均应勾选。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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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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