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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000G250908001001
1、招标条件
青冈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绥农函发【2025】70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青冈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青冈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金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冈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2.2建设地点:绥化市青冈县;
2.3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45万亩,全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
2.4招标范围: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项目管理的义务包括项目管理、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施工管理、工程进度款审核、质量与安全督导、沟通协调各部门、组织竣工验收、组织结算、组织决算及移交管理等,完成项目管理服务;
2.5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完成项目实施、验收移交等完成全部项目管理工作;
2.6质 量要 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7标 段划 分:本项目为项目管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6804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http://www.tzxm.gov.cn/),备案的咨询专业应包含“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水利相关专业)或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三个月(2025年06月至2025年08月)投标人为其缴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退休返聘合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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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