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5-G1-02463-YZGF-1293 项目名称: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危重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一)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24 最高限价(万元):124 采购需求: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危重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一)设备采购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1标段包含:新生儿中高档暖箱1台、NO治疗仪1台、空氧混合仪4台、新生儿心电监护仪4台、T组合复苏器4台、妇(产)科检查床3台,最高限价:67.76万元;2标段包含:远程黄疸监测软硬件系统1套,最高限价:56.24万元;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 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