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城煤业编制奥灰水带压开采评价及安全措施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采购条件
山西晋城沁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奥灰水带压开采评价及安全措施项目,已由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煤化企管字〔2025〕73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晋城沁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晋能控股集团工程和服务类非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办法》(晋控企管字[2024]83号)规定,工程和服务类项目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的小金额零星采购,可执行线下采购,现通过线下采购的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我公司奥灰水水位标高上升48米,现需编制奥灰水带压开采评价及安全措施。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编制奥灰水带压开采评价及安全措施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签订合同起2个月。
2.4 服务地点:山西晋城沁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地质水工环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近半年内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3.1.3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编制煤矿奥灰水带压开采评价及安全措施;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协议书;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报告)。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1.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査询不到以上信息单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1.5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企业黑名单。
3.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询比采购活动。
3.1.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5日~2025年09月19日
上午09:0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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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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