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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蒲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TT-CG-2025-41

项目名称:蒲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2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蒲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蒲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污泥处置能力和污染防治能力,提供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具备排污许可证;

(4)供应商:①“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10)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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