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5920号】叶县应急管理局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特勤站升级应急装备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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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5-49 | |||||||||||||||
2、项目名称:叶县应急管理局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特勤站升级应急装备物资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413,050.00元 | |||||||||||||||
最高限价:141305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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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叶县应急管理局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特勤站升级应急装备物资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承诺函,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3.4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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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