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市交通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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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109 | |||||||||||||||
2、项目名称: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市交通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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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购买新乡市2个交通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运维因子分别为:PM10、PM2.5、SO2、O3、CO、NO2、气象五参数、VOCs(pams57种)、非甲烷总烃、黑炭、车流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合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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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2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含微型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开标时查询。 | |||||||||||||||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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