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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农业农村局秸秆粉碎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XH-HZ-038

项目名称:秸秆粉碎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35,1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秸秆粉碎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秸秆粉碎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

(2)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注:若供应商未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应证明材料如下: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有效财务报告,或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任意一项即可)。(材料应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 ②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9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材料应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 ③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9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材料应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 ④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内容自拟并加盖公章)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内容自拟并加盖公章) ⑥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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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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