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酉溪河低坑瀑布出口段防洪治理工程(第四次)(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岳池县酉溪河低坑瀑布出口段防洪治理工程(第四次)(项目名称)已由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岳发改项目〔2023〕13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施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岳发改项目〔2023〕139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2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河长6.0km,新建护岸2.505km。本工程的金属结构主要改造拦水堰的闸门、启闭机、传动装置、锁定装置等设备。底轴旋转式钢闸门金属结构包括:底轴旋转式钢闸门及启闭设备、传动装置、锁定装置。底轴旋转钢闸门泄水总净宽为48m,共设置1孔,单孔净宽48m,高3.5m,闸门门顶允许溢流,为保证洪水来临时,能迅速开启闸门泄洪,采用液压启闭机进行现地及远方操作。
2.1.3建设工期:8个月(包括生产、安装、调试)。
2.1.4交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内完成供货。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孔宽度 32m、高 2m 及以上的钢坝制作及安装类似业绩。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两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组成;(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有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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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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