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区公安分局兴义派出所新建项目
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区公安分局兴义派出所新建项目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市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投资【2025】第
15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天府农博乡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天府农博乡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新发改投资【
2025】第15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宇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新津区兴义镇田渡村1组。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59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2351.63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291.18平方米,门卫室建筑建筑面积
18.90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约41.5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及信息化工程、总平配套工程。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内的所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所有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
3.1.3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
3.1.4
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3.1.6
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
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
01月0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6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
(含联合体牵头人)
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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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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