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设计图纸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天峨县三堡乡顶换村、顶茂村片区一期供水保障工程合同估算约486.00万元(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投标人。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近3年((自2022年5月以来,时间以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以下两种材料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3.4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3年(开标之日前3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广西)》(http: //www. gxcredit.gov.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②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
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定专业为准)。
(3)质量管理员:持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4)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招标人约定: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有弄虚作假、围标或串标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投标。
②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围标或串标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参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附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