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91号-JLHF-2025058
2.项目名称:二道区环卫市场化服务二期招标项目
3.预算金额:13300万元/年
4.最高限价:13300万元/年
5.采购需求:城市街路清扫保洁;无物业管理开放式小区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建筑垃圾清运、冬季铲冰除雪;环卫设施管护(公厕管护、转运站管护、果皮箱保洁、垃圾桶保洁等);环卫作业设备和车辆管护(垃圾收运车辆、机械化作业车辆、冬季清雪车辆设备等);街道办冬季清雪、环境卫生整治、创建、迎检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和突发应急处理事项等;其他环境卫生管理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1+1+1),服务时间自2026年2月1日起,每12个月为一个阶段。每一阶段合同期满,采购人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合同即顺延至下一阶段,直至合同期满。
本项目(否)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6.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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