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道子田村、朝阳村标准化基地(精养池塘)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道子田村、朝阳村标准化基地(精养池塘)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市区农发〔2025〕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内江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内市区农发〔2025〕4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晟川建(成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内江市朝阳镇。
2.1.2 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改建精养池塘基地280亩。其中池塘改建217亩(护坡、梯步)及配套排污口60口、放水口33口、新建泵房3座、新建管理房3处共570平方米、布设给排水管道4630米、给水管道1772米。
2.1.3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1.4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 项目名称:道子田村、朝阳村标准化基地(精养池塘)项目。
2.2.2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2.3 合同计划工期:80日历天。(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